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习作文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习作文 篇1
在我们的学习生涯中,经常会有痛苦与快乐,然而,我们每个人只在意自己,而忽略了学习的真正意义。所以说,这样的想法是不大好的,我们就应该以正确的心态和态度去面对学习中发生的任何不愉快或愉快的事情。
我在学习中也遇到过这类事情,其中一个故事使我记忆犹新,那是发生在一个五年级的一天的故事。那一天,我们像往常一样去学校上学,我刚走到了校门口,没想到上课铃声便响了起来,“啊,糟了,”我喊了一声,心想:“今天早晨是一节非常重要的'课,一定不能迟到啊。”我的心情立刻紧张起来,于是,我便飞快地跑到了教室,放好了书包,心想:“唉,还好赶上了,差一点就迟到了,”想到这里,我紧张的心慢慢地放松下来,正式上课了,老师走进了教室,用非常严厉的语气要我们把作业拿上讲台批改。“唉呀,”我突然叫了一声,又脚连站都站不住了,这是因为我的家庭作业忘记写了。唉,作业虽然不算多,但每一道题都比较难,我算了很久也没算出来,眼看就要到我了,怎么办呢?
我急中生智,想到了一个办法,于是我向我同桌借家庭作业抄,我本来会以为他会借作业我抄,可是,幻想跟现实也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不管我怎么苦苦地哀求他,他就是无动于衷,最后,我只能用威胁的语气对他说:“你如果不借作业我抄,我就找人来打你。”我望了望他的脸,满脸愤怒的表情,随后,他跑到老师那里,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通通都告诉了老师,可气的是,老师打了我20大板不说,还要我把那个作业抄写100遍,唉,抄得我连连叫苦。
学习中不仅有苦,而且有乐!
我们快乐的地方大多体现在得到了老师的表扬、夸奖,考试考了好成绩,爸妈给予了奖励,还有解开了一道非常难的题,而别人都没有解开的时候,心会暗喜,因此,我们一定要记住,快乐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想一想痛苦的时候,提醒自己不要得意忘形,而痛苦的时候往往就要想一下快乐的时候,做到苦中有乐,这才是生命的奥秘所在。
我们一定要爱学习。其实快乐和痛苦是平等的,假如快乐和痛苦结合起来是百分之百的话,那痛苦和快乐就各占百分之五十。
学习作文 篇2
我希望自己拥有一叶小舟,可以乘着它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我希望和自己拥有一双翅膀,可以展开双臂,在空中领略自然的风采;我希望自己拥有一粒种子,播种下去将来可以长成岑天大树;我希望做一只雄鹰,有自己的理想,可以在天空中自由翱翔。 我喜欢学习,也喜欢读书,特别是童话书。在书中,没有翅膀就可以飞翔,不用旅行就可以以眼看世界,结局就像命中注定般美好。在我真正开始我的学习生涯是,我就被它深深的深深地吸引住了,好奇心的催促着我迫不及待地想去了解书上的知识。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大至名人伟人,小至小孩儿童,都可以通过学习来开阔自己的眼界,丰富自己的知识,任何名人伟人都是经过努力学习才会有今天的.伟大成就。也就是所谓的‘知识改变命运’。著名科学家邓稼先一生为科学知识而奋斗,终于为中国成功研发出原子弹氢弹,因此被誉为‘两弹元勋’。袁隆平的后半生为了研究出杂交水稻,一年365天日日夜夜 几乎都在农田里度过。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研究出了新型杂交水稻,因此他被称为‘杂交水稻之父’。
可见,这样的事例有很多,而这些奇迹的创造者并不是局限于名人,地位高的人,相信我们普通人只要通过努力,也许下一个奇迹的创造者就是我们。学习好源于付出,好学习源于内心。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为此不断努力,发愤图强,在通往成功的路上坚持不懈,一直走下去,相信我们也会有所收获。
白天正因有了太阳和白云的点缀,才有了生气,如果没有这些·,白天也会一塌糊涂;黑夜也正是有了月亮和星星的装饰,才变得明亮起来,如果没有这些 ,这样的黑夜也将黯然失色。正如一片树林,有了鸟的栖息和其他生物的存在,才变得有生机有活力,如果没有这些,那将会是多么凄凉 。而我想说‘人类正是通过不断学习才充满智慧。如果人类失去学习的机会,那么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
学习作文 篇3
十一黄金周期间,爸爸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佐贺的超级阿嬷》的书。我刚看了几页,书中精彩的故事立刻像磁铁一样紧紧地吸引了我的视线。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日本相声大师岛田洋七与他的阿嬷——也就是他的外婆一起在佐贺度过的八年时间:二战时美国在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分别投下了一颗原子弹,小昭广的.父亲因挂念家乡就回广岛看看,结果受核辐射去世了。年仅八岁的小昭广被妈妈寄住到了佐贺乡下的阿嬷家,开始了与阿嬷相依为命的日子。
佐贺的阿嬷非常穷,在她四十多岁的时候丈夫就死了,她一个人要养活七个儿女和一个外孙。但是她非常聪明,她能从河中找到小鱼小虾。她把磁铁绑在身上,吸地上的铁块赚到一些外快,改善了他们的生活。
阿嬷的房子旁有一条河,河的上游是一个菜市场。阿嬷就把她的“法宝”——一根木棍横在河里,木棍总会把一些从上游漂下来的树枝、木片等拦截下来,晒干后当柴烧,阿嬷说:“这样,河水可以保持干净,我们又有免费柴火,真是一举两得。”木棒拦住的不只是树枝,还有一些卖不出的蔬菜,被卖菜人丢进河里,也让阿嬷截住了,对她来说,这些只不过是果皮受损而已,开杈的萝卜切成块煮一煮,弯曲的小黄瓜切成丝腌一腌,味道也是一样好的。
阿嬷的生活过得虽不宽裕,但她还是用自己快乐的方法生活,一样过得很开心,她的乐观、快乐、随和的心态感染了她的朋友邻居,也感染了我,让我体会到就算贫穷,只要乐观向上,也能活得舒坦。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人生的路上有许多坎坷,难免会倒下,但是,我们要记住:在哪里倒下就要在哪里站起来!我要向阿嬷学习,学习她的开朗、学习她的智慧,还要学习她那可贵的乐观精神!
学习作文 篇4
学习是什么呢?我觉得学习就像是水,喝水在于你愿不愿意去烧,去到;而学习就在于你努不努力,勤不勤奋。现在我们这个年龄的初中生,许多人都表现出非常懒惰的样子。这是为什么呢?是学习压力太大,还是内心的孤独。其实我觉得大多数都是学习压力大,我有时候也表现出懒惰的样子,那是因为内心深处的孤独无助。我从小爸爸妈妈就不在身边,是爷爷奶奶带,这是我长大后有点害怕爸爸妈妈。其实从我个人的'角度上来讲,我觉得学习,家长不要去强迫我们去学习,给我们施展压力,尽量的去跟孩子们沟通。这就是我对“学习”这两个字的所有体会
初一:谢心雨
学习作文 篇5
小学时,一年级、二年级还没什么。到三年级课程增设了英语,作业自然增多,以前晚上早早都睡了,三年级却要写作业写到八点。四年级、五年级渐渐适应了。六年级老师打着“小学毕业”的旗号布置一大堆作业,让人苦不堪言。
以往总觉得时间过得慢,现在又恨时间不够用。时间过得快又有什么?学习时间反而更长了。快考试时老师又会布置更多的作业,牺牲了不知道多少睡眠时间。
到了初中,增加了四门科目,每一门都一本练习册,四门科目都有课堂作业。练习册要求学一课写一课,课堂作业上一节写一节。再加上每天都有一堆背的任务。
为什么作息不稳定?还不是因为作业多,每天光写作业的时间都不知道能上多少节课。作业写的晚,睡眠时间就不足,睡眠时间一不足在校就打不起精神,下课做作业,这样回家时落下的作业就多,落下的`越多写作业就越晚,写的越晚就越累,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
七年级老师就仗着“初一打好基础”,布置一堆作业。八年级又说“初二是分水岭”,让家里用秃了的水笔堆成山。谁知道初三老师又会不会说“初三是中招的关键”,从而布置更多的作业呢?
高中阶段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正在上高中的表哥说有一句学习的口号: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
我看过郑渊洁一篇作品的主角是拿着比自己还高的铅笔一会儿就写没了,365天一天不能安定。大人都说辛苦到大学就解放了,然而大学的科目更多。
哎,学习生涯太长了!
学习作文 篇6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
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联系;但借据的成立必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
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因此,持有借据同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另外还可能发生另一种不一样的法律意义,见下点。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因此,债权人持有借据,还可证明:债务人尚没有偿还该借款。
如果借据上有明确的偿还时间,则持有可分为偿还时间前持有与偿还时间后持有。在偿还时间前持有,不能证明债务人违约;但如果过了偿还时间,债权人仍持有该借据,可初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该借款,构成违约(当然,也不排除是因债权人违约原因而导致债务没有履行,所谓提存正是为此设计的)因此,过了偿还时间的债权人持有,一般还可作为自己主张的此种证明:即证明债务人违约。
借款合同,由于该合同的持有同合同义务履行不发生必然联系,因此,持有借款合同,不能够用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即使持有的时间已经在合同的约定还款时间之后,意图凭该持有合同去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而构成违约事实,也是站不住脚的。
四、结论
借款合同同借据存在着上述明显的区别,其持有所代表的法律意义不尽相同,二者不应等同。不仅是借款合同,其他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也与借据有着前述区别,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把借据的作用、法律意义照搬照套到xx合同上去。
在司法程序中,债权人用持有借据来证明自己的下列主张,可以成立,尽到了证明责任,达到了自己应达到的证明标准。但是否据此定案,还应经质证和允许对方提出抗辩:
1、借款已交付债务人;
2、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
3、债务人超出借据上约定的偿还时间没有偿还构成违约(如果持有时的时间已过偿还时间)经质证和抗辩后,如无相反证据(对方陈述除外),司法机关应予支持其主张。
但债权人不能用持有借款合同去有效证明自己的上述主张。或者,可以用借款合同加本人陈述进行立案,进行举证,但一旦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则主张不应被司法机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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