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习作文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习作文 篇1
在学习雷锋的日子里,3月5日天气晴朗,我们五年级一班、四班、五班,三个班代表学校去帮红星小区做清洁,我们排着队伍,浩浩荡荡来到了目的地。我们被分配到一楼,我们的劲儿可足了,提着水桶飞快的向水池跑,水花敲打着水桶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好像在唱着一支欢快的'劳动歌。我们看着墙壁上杂乱物脏的广告纸,宣传单,看得眼花缭乱不知擦哪儿好,我们先用有点湿的抹布,抹了又抹,怎么也抹不掉,不知该怎么办才好,有人提议说:“不如问老师。”有人说:“不行,我们要开动脑筋,要有主人翁意识,应该靠自己的能力解决问题。”
大家陷入了沉思中,我急中生智,如果把抹布打湿,往墙上洒水,使广告纸湿透后,在用清洁球用力的擦洗,不就擦掉了,我向他们介绍了这个方法大家采纳了我的方法试了起来。果然,不出我所料全擦掉了。大概用了40分钟墙面和楼梯变得干净整洁,墙壁露出笑脸仿佛在对我们说:“谢谢你们,小朋友。洗干净了我们的脸,我们不再丑陋了。”“同学们,集合啦!”老师在叫我们该回校了。我们提着水桶,看了看被我们洁净后的墙壁楼道,依依不舍的离开了红星小区。
通过这次活动,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们每个公民都应该爱护好我们周围的生活环境,保持它的整洁,同时维护好周边的生活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使我们的工作生活环境更加卫生,健康,整洁。
学习作文 篇2
“轰隆隆”,教室外边阵阵雷声。天上阴沉沉,我眼前出现一片漆黑的天空。
那天是星期二,当我们正在津津有味的听着品德老师给我们讲一个地震的故事时,忽然教室外传来一阵震耳欲聋的`雷声,吓得我还以为地震了,那雨点“啪啪”的砸在窗户上,像老天爷用鞭子惩罚窗户(比喻恰当),响亮的雷声压过了品德老师那温柔声音。
雷过了,老师那清晰的声音又回到了我们的耳边。
“哗啦啦”天空下起了滂沱大雨,可老师依然不受干扰,继续绘声绘色地讲着,只用眼睛悄悄地看了看我们,仿佛在说:“同学,认真听,什么不要管,不管发生了什么事。”
同学们被老师感染了,似乎好像知道老师想说什么了。同学们开始认真听起来,雨越下越大,而天呢,却越来越亮。雨终于停了,老师的故事也讲完了,我们长舒了口气,自言自语地说:“终于停了。”
老师笑了,她笑得是那样甜,那样美,就跟外面的空气一样甜,跟外面的花朵一样美……
学习作文 篇3
一个很模糊的概念,政治老师说,家是一个社会群体组织,仅仅如此吗?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家的印象,家中的一些小事,往往是一个新的智慧和思想的转折点。
小时,父母都给大家讲过故事吧!无论是自己编的,还是照书读的,我们总是不厌其烦,甚至还会为父母不常与你说话而哭泣。
现在呢!变了,完全的变了。
父母的故事不在吸引我们的时候,我们彼此都知道,我们长大了。但是直到有一天,父母在你高兴的时候,偶然从遗忘的角落中,小心翼翼的拿出他们珍藏已久你却完全忘记的、那本充满了你童年阳光的故事书要你,要你读给他们听时。你欣然答应。就在翻开那本沉封了若干年的'书的一瞬间,暴露在阳光下的,可能鲜红得刺眼的拼音,可能是翻得残缺不全的书页,也可能是模糊不清的字迹,总之,那页书,如白亮亮的阳光毫无保留的冲进你的心扉,击碎了那与日俱增的隔膜,使你的心,猛烈的跳动,童年瞬现眼前。
当你脑子中充满了一次次与父母冲撞的情景,眼里忍不住要流泪的念故事时,又会发现,原来读故事,是这么的无聊与劳累,但请不要忘记,这是你小时父母的感受。你禁不住又要感谢这本书了,它带给了你童年的同时,在若干年后,带给了你感动与感恩的心。
由此不难见到,家,是由父母的关爱与儿女的感恩组成的。
真的,父母为你坚持的事,有很多你都办不到,无论你自认为是知识份子还是什么大人物,除非你当了父母,否则,是感受不到的。
当然,不信,可以试试,我就实验过,小时候,爸爸一次性给我砸了很就榛子吃,榛子的瓤小小的,吃起来香香的,我发誓要砸一些给爸爸妈妈吃,砸第1个的时候碎了,第2个,只砸出了半个瓤,第3下时,榛子被砸飞了总算砸出了五六个,但又想自己吞下
有时,换位思考给人生的启示真的好多,在外漂泊的旅人和游子们,你们是否也曾有过感慨呢!当你在圆月夜醒来时,是否还有梦中父母的微笑。多久没问候父母或回老家看看了,不知道,但请你不要忘记,在天涯处,还有一对永远爱你的人。快回家,记住,要快,放下一切事务,给父母读一个惊喜,做一顿久违的饭菜,聊一段温馨话,做完这一切后,你会欣喜的发现:有家真好。
学习作文 篇4
俗话说得好,会生活的人,他一定会学习。为什么呢,因为一个人要成长,要智慧,要聪明,一定要读书,没有人是天才,有人会说:如果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干什么?但是不要忘记,天才都是被平凡的人衬托出来的,而且时间已经告诉我们,成大事,有大成就的,一定是靠着不断的努力和永不放弃,执著进取的精神最终才获得成功的!
如果有人真的是不相信我说的话,那我来讲一个故事吧,这个故事不知你们知道不知道,它的名字是《伤仲永》,是一篇文言文,我读完真的印象非常深,故事主要内容是一个叫仲永的小孩,有一天突然向爸爸要笔和纸,并且十分利落的写出了一首诗,诗篇朗朗上口,给村里的秀才看,秀才都十分惊讶,诗内容是希望村里人团结的,而且仲永以前从未读过诗,连笔纸都未见过,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天才了吧,他的父亲看到他的才能竟然让他写诗赚钱,天带他在村里四处游走,从来不让他学习,就这样过了三,四年,仲永完全变成了一个普通人,再也写不出来诗了。
一个天才不读书尚且变成一个普通人,问一下你自己,你是个天才吗,你从小就可以做诗吗?恐怕全没有吧,那么,你只是一个普通人,有什么资格不学习呢,如果你不学习,你会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呢?可能有人对我的话嗤之以鼻,甚至能举出一大堆反例来,但不要忘记,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那你只是个普通人,唯有读书可以让你成为成功人士,在网上流传的谁谁谁哪个哪个明星小学学历,初中学历,那都是骗人的,所有有名的人,都是靠学习靠努力里得来的,所以不要抱怨社会,抱怨周围的人,好好学习,努力读书,终有一天,你会发现,曾经的知识全都用到了,曾经的努力,全部都是值得的!
学习作文 篇5
俗话说“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没错,现实生活中的雷锋就是这样助人为乐的。
有一次,雷锋到外地出差,遇见一位妇女带着两个孩子在雨中行走着,大的约有6、7岁,小的约有3、4岁,小的还再箩筐里还没带雨具,雷锋赶忙走了过去问道:“大嫂,雨下那么大,怎么不带雨衣什么的呢?大嫂回答道:“小兄弟,我去老家探亲,回家的,路上来得及没有带雨具。”“那你家住在哪呢”雷锋问道。“三合县”大嫂回答道。“那我送你们吧,正好我也是去哪的。”说完雷锋就抱起那个大一点女孩,把雨衣披在那个小一点的孩子身上。雷锋一直把大嫂和他的孩子送到大嫂家。到家后大嫂问他叫什么,家住哪?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家就住在中国。“大嫂请他到屋里喝杯茶,可他已经走了。
看吧这就是雷锋助人为乐的事,可是我就不是这样的。记得有一次,我做公交车去学习新概念,车上就只有一个位置 ,可上车的有两个人,一个是我,一个是一位老爷爷,我仗着身手敏捷就一个箭步冲上去,抢先座到了那个位置,老爷爷一看我座了那个位置,就在哪里站着,这时有一位叔叔站起来给老人让了座位,我看到这一幕,脸烫烫的,羞愧死了。看看我再看看雷锋叔叔,自己真太没素质,思想境界太低了。现在我们虽然唱着“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这首歌,可是我们却没有学习雷锋精神。我们应该学习雷锋的螺丝钉精神,积极参加各种劳动,每件事情都认真对待尽心完成,给同学和老师一个满意的答案。还要学习雷锋乐于助人的精神,帮助老师擦擦黑板、见到垃圾随手捡起、扶老奶奶过马路、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等等。另外还要做到勤俭节约,我们中学生花的都是父母的血汗钱,不要买一件学习用品不如别人的好就扔掉重买;在穿着上也不要追求时尚,只要穿得干干净净显得很阳光就行了。
我们是中学生了,肩负着社会的进步和未来的发展,更应该学习雷锋精神,把雷锋精神发扬光大。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个新时代的活雷锋。
学习作文 篇6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后,再开始履行,成立同履行相分离。典型的银行贷款即是按此操作的;也有个别约定合同成立即时履行的。
借据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成立)借据。即贷款方持有借据,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可见,从成立方式上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当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必然联系;但借据的成立必然同合同义务的第一次履行(支付贷款)发生联系。
二、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借据,一般只由借款人写就一份,并在支付贷款时向贷款人交付,所以,贷款人(债权人)持有借据,可以证明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证明借款人收到了该借款。
因此,持有借据同持有借款合同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另外还可能发生另一种不一样的法律意义,见下点。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按照民间使用借据的一般操作程序,是在借款发生(交付)时,由债务人写就、出具借据,并将借据交付给债权人持有。在债务人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将借据退还给债务人。
因此,债权人持有借据,还可证明:债务人尚没有偿还该借款。
如果借据上有明确的偿还时间,则持有可分为偿还时间前持有与偿还时间后持有。在偿还时间前持有,不能证明债务人违约;但如果过了偿还时间,债权人仍持有该借据,可初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该借款,构成违约(当然,也不排除是因债权人违约原因而导致债务没有履行,所谓提存正是为此设计的)因此,过了偿还时间的债权人持有,一般还可作为自己主张的此种证明:即证明债务人违约。
借款合同,由于该合同的持有同合同义务履行不发生必然联系,因此,持有借款合同,不能够用来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即使持有的时间已经在合同的约定还款时间之后,意图凭该持有合同去证明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而构成违约事实,也是站不住脚的。
四、结论
借款合同同借据存在着上述明显的区别,其持有所代表的法律意义不尽相同,二者不应等同。不仅是借款合同,其他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也与借据有着前述区别,在司法实践中,不能把借据的作用、法律意义照搬照套到xx合同上去。
在司法程序中,债权人用持有借据来证明自己的下列主张,可以成立,尽到了证明责任,达到了自己应达到的证明标准。但是否据此定案,还应经质证和允许对方提出抗辩:
1、借款已交付债务人;
2、债务人没有偿还借款;
3、债务人超出借据上约定的偿还时间没有偿还构成违约(如果持有时的时间已过偿还时间)经质证和抗辩后,如无相反证据(对方陈述除外),司法机关应予支持其主张。
但债权人不能用持有借款合同去有效证明自己的上述主张。或者,可以用借款合同加本人陈述进行立案,进行举证,但一旦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则主张不应被司法机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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