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前期准备阶段
1.审核基础及主体验核记录(在进行装饰装修工程之前,该工程基础、主体必须验核完成,并达到合格标准)。
2.确认委托监理合同已签署完成(涉及二次装饰装修部位、范围必须确定,设计图纸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完成,并形成书面审图意见书)。
3.项目监理机构相关专业监理人员已配备完善,该工程监理规划已审批完成(监理细则、旁站方案包括安全监理细则、旁站方案等也要提早编制,在施工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4.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关于“装饰装修工程”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起草,并经各方签认。
5.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交底会议,组织好图纸会审工作。
6.审核施工单位资质(如果是总承包企业要审查其在总承包范围内是否具备装饰资格/如果是专业装饰施工企业要审查其资质是否在其承揽业务范围内)、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项目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制度、特殊工种上岗证等。
7.审核“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各项安全专项方案及措施。
8.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监理部核查施工现场准备情况,具备开工条件后由总监理工程签发开工令。
二、施工过程控制阶段(材料方面、施工质量(安全)验收方面)
1.进场材料方面工作流程
①所有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监理人员应对其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宏观检查验收,(对于甲指甲供材料要与样品进行核对,对色彩、材质有严格要求的材料还需保留小样,以备必要时进行核对)。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质量保证资料齐全)。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②进场后需复验的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送样工作。
③对于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核查附件资料(质量证明资料及复试报告),经审核合格后签署意见,合格予以使用/不合格予以退场,并及时签发监理通知书待回执,退场时应旁站见证。
④按照公司规定及时做好进场材料台帐登记工作。
2.施工质量验收工作流程:各道施工工艺大面积铺开之前,要求施工单位先制作样板件、样板间,请相关单位参加评定,符合质量和工艺要求的、满足使用效果的可以大面积铺开
1)工序检验批质量验收:
①施工单位在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的基础上,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该项检验批《工程报验审核表》(如果是隐蔽工程要在其隐蔽之前上报),并附有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是隐蔽工程还要附隐蔽工程记录)。
②项目监理部接到施工单位报验申请后,由相关人员(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施工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实物核查。
③经复核检验批的主控项目实物与保证资料相符合,一般项目达到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施工单位有明确的自检合格结论,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签署复核合格意见,该项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
④经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口头或书面监理通知书)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重新报验,下道工序暂不能进行,各方行为记入监理日记。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①施工单位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该分项《工程报验审核表》,并附有该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是隐蔽工程还要附隐蔽工程记录)。
②项目监理部接到施工单位报验申请后,由相关人员(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施工技术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实物核查。
③该分项工程所含各检验批质量符合合格的规定,各检验批验收记录齐全,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签署复核合格意见,该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④经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口头或书面监理通知书)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重新报验,下道工序暂不能进行,各方行为记入监理日记。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①施工单位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该分部(子分部)《工程报验审核表》,并附有该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②项目监理部接到施工单位报验申请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到现场进行实物核查。
③该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质量符合合格的规定,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合格。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署复核合格意见,该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④经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口头或书面监理通知书)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重新报验,各方行为记入监理日记。
⑤经核查未通过的,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到质量监督部门做询问笔录,待整改合格各方签字认可后,书面上报重新申请核验。各方行为记入监理日记。
三、施工后期维护阶段
1.时刻关注施工单位动态。
2.定期客户回访。
3.督促并监督施工单位后期整改工作。
四、验收备案档案资料清单(参考):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表;
3.施工图审查文件,书面意见书;
4.相关单位合同(设计、施工、监理等);
5.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文件;单位工程综合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隐蔽记录、主材检测报告质量证明文件;
6.监理、建设单位评估报告,施工方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