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调查

时间:2024-09-11 15:44:33 阅读 我要投稿

市场调查 篇1

  酒类产品的消费情况

[热门]市场调查

  1、白酒比红酒消费量大。分析其原因,一是白酒除了顾客自己消费以外,用于送礼的较多,而红酒主要用于自己消费;二是商家做广告也多数是白酒广告,红酒的广告很少。这直接导致白酒的市场大于红酒的市场。

  2、白酒消费多元化。

  (2)购买因素比较鲜明,调查资料显示,消费者关注的因素依次为价格、品牌、质量、包装、广告、酒精度,这样就可以得出结论,生产厂商的合理定价是十分重要的,创名牌、求质量、巧包装、做好广告也很重要。

  (3)顾客忠诚度调查表明,经常换品牌的消费者占样本总数的32.95%,偶尔换的占43.75%,对新品牌的酒持喜欢态度的占样本总数的32.39%,持无所谓态度的占52.27%,明确表示不喜欢的占3.4%。可以看出,一旦某个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是很难改变的,因此,厂商应在树立企业形象、争创名牌上狠下功夫,这对企业的发展十分重要。

  (4)动因分析。主要在于消费者自己的`选择,其次是广告宣传,然后是亲友介绍,最后才是营业员推荐。不难发现,怎样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对于企业来说是关键,怎样做好广告宣传,消费者的口碑如何建立,将直接影响酒类市场的规模。而对于商家来说,营业员的素质也应重视,因为其对酒类产品的销售有着一定的影响作用。

市场调查 篇2

  调查时间:20xx.9.30

  调查地点:当地苏果超市

  在零售食品的市场中,不同消费者的消费心态不同,薯片的消费族群聚集城市,小部分消费者对自己消费什么档次的产品有比较清醒的认识,而绝大多数现有或潜在消费者对琳琅满目的零食品牌都一头雾水,上好佳包装市场调查报告。 近年来,追求生活质量的提高成为城市消费者的普遍需求,也由此带动了食品零售总额的大幅度提高,上好佳所面临的正是这样一个规模不断扩大的食品市场。

  作为一家合资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力量和投资优势。此外,企业还在不断开辟全国性的销售网络,在市场竞争中还是具有一定的优势。 品牌知名度高,但随着新全国性薯片品牌的崛起,品牌在新一代消费者中的认知度下降,这严重阻碍消费量的消费行为。

  超市中19种马铃薯食品中,国产品牌约占不到10%,其余的均为进口产品。 目前,中国油炸薯片行业没有国家标准,生产标准参照油炸小食品,因此,指标控制不严,在产品生产、检验过程中,多以各企业制订的标准为准,各企业之间产品检验理化指标、卫生指标、感观指标有一定差异,使产品内在品质参差不齐,导致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不强,难以从区域性名牌向全国知名品牌发展。

  整个市场将不断扩大,需求量迅速提高,消费者对品牌认识的意识在增强。 市场中包括本公司品牌在内的薯片占据了巨大的市场份额,乐事与可比克在市场中正发展为细分化市场中的崛起品牌,而一些地区性的杂牌薯片同时充斥市场,且还在不断增多,使得市场竞争愈发激烈。 在品牌知名度,品牌形象等诸多方面都有相当大的优势,具有比较明显的品牌特性,因此企业有着比较大的品牌优势。在产品核心形象与概念没有新进的乐事突出,同时作为高品质薯片定位的产品在价格上没有优势。

  基于市场发展的现状,企业应利用市场尚未成熟之际,重新塑造起上好佳的品牌形象,同时提高品牌对消费者的心理占有率,进而提高市场占有率。

  消费者分析:

  (1)消费群体的构成

  年龄:1030岁之间的年轻城市人群。

  性别:性别比例平衡

  (2)消费者群体分类

  消费群体分类 消费群体特征 办公室一族 所谓“白领”,8小时无午休工作制 传说中的小资 对薯片的消费不仅只为充饥,还为显示身份,品味 标新立异型 年轻人中的“新新人类”,对消费的品牌有一定认识 追求品牌型 以学生为主力消费群,追求时尚,新鲜(3)消费者的态度

  潜在消费者主要集中在学生和注重对品牌的消费的年轻人中,这类人浮躁,盲目,对一个新品牌的消费不会瞻前顾后,冲动消费。喜爱具有鲜明品牌特性,符合亚文化特性的品牌文化。

  (4)消费者分析总结

  鉴于乐事等成功的广告策略,“办公室”和“小资”作为主力消费群的力量再次彰显,须以此作为主要的诉求对象。 “标新立异”和“追求品牌”两型化的倾向于,但他们的消费心理不成熟,极易更改目前所消费的品牌,因此精准的广告策略,很容易将他们收归上好佳旗下。

  产品分析

  1、产品的质量

  产品质量较高

  企业凭借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能够继续保持现有的产品质量如果消费者在质量方面有新的需求,产品的质量还有提高的潜力(2)产品的价格

  产品价格在同类产品中居于中高水平

  (3)产品的品种

  产品种类多样,属于同类产品中上等

  (4)包装

  产品包装具有鲜明的特色,能很快吸引消费者的注意,以品牌形象大使“咕咕鸟”

  作为主要得包装形象,包装与产品的价格相符,体现出该价位产品的特点。

  2,与同类产品的比较

  品客进入市场较早,有比较固定的顾客群,今年来,在广告表现上比较平淡。乐事则是在近几年迅速崛起,由百事集团主推的品牌,进入市场之初即大打广告牌,目前已经已将营销网络由上海拓展开开来,作为同价位的品牌具有极强的竞争力。

  3.产品生命周期分析

  上好佳系列薯片正处于从产品的成成熟期,较之乐事,可比克等品牌,上好佳是上市最早的。通过商业分析表明,上好佳已为广大消费者所接受,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较强。但由于新品牌的崛起及各地方性薯片的大量涌现,市场地位受到动摇。市场上除了留住产品的忠实的消费继续光顾外,关键是要吸引潜在消费者的加入。

  4.产品的品牌形象分析

  (1)企业赋予产品的形象

  吉祥鸟“咕咕鸟”鲜黄色的咕咕鸟象征着新生命的诞生,象征公司充满朝气的新纪元;活泼可爱的咕咕鸟是来自菲律宾的“欢乐鸟”,“幸运鸟”期盼着所有朋友的喜爱和广关心。在产品导入市场之初,企业并就此形象有意识地进行宣传,在品牌策略和产品包装也运用了这样形象,看是由于文化差异,在中国区的消费者对此形象只是停留在认识的层面,并未形成强烈的认同与喜爱,并且形象与产品内涵的联系相当薄弱,消费者对产品形象的认识相当模糊。

  (2)消费者对产品形象的认识

  通过网上资料查询,部分消费者认为上好佳是一种没有什么特色的产品,即使有新的品种也不愿尝试,且产品包装也有待改进。消费者认为理想的产品应“有现代感”,“看起来有食欲”。

  5.产品分析的总结

  (1)优势:

  较早进入中国市场,有固定的消费群,品牌的服务质量及价格得到广泛认可,市场发展态势良好。

  (2)劣势:

  产品的形象及内涵模糊缺乏特色。产品口号只是停留在“oishi” 没有鲜明的品牌特征。

  (3)主要问题点:

  通过上则与同类产品的对比可以看出,产品在口味、价格、包装等方面都不具备明显优势。企业必须适时推出一种对本产品的.新的理念,新的口号,从而赋予产品新的竞争优势。

  企业与竞争对手的竞争状况分析

  1.企业在竞争中的地位

  (1)市场占有率:

  在整个薯片零食市场的份额最高。处于成熟阶段,是市场的领军者,地位比较明确。

  (2)消费者认识:

  上好佳为大部分消费者所认识,处于有利地位。

  (3)企业自身的资源和目标:

  企业资金充足,设备先进,工艺领先。希望通过广告促销策略在与竞争对手的竞争中居于优势地位,进而对市场领先者发起冲击。

  2、企业竞争对手

  (1)竞争的对手的判定:

  目前薯片市场的品牌分布,百事食品(中国)公司生产的“乐事”薯片,福建达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可比克”薯片,品客薯片及本公司的“天然薯片系列”占据了国内薯片市场的大半江山。其他的薯片品牌是90年代中期相继出现的近百家油炸薯片品牌,难以构成威胁。“上好佳”的主要竞争对手就是以上三家(2)竞争对手的基本情况:

  “可比克”在前段时间由于被认为含有害物质,信誉度有所降低,但其品牌形象在一部分消费者心目中已根深蒂固,所以暂时也不能将其列为对手。

  乐事作为百事集团主推品牌,凭借其强大的广告运作实力及遍布全国的营销网络为依托,后劲很足。

  (3)竞争态势总结:

  “乐事” 、“品客”、“可比克”等为主要竞争对手,上好佳的劣势在于产品风格不够鲜明,近期广告宣传逊于对手。

  五、竞争对手的包装分析

  “乐事”,“可比克”,“上好佳”的包装都非常的好看,很清新,特别是乐事,他的每种包装都有自己的主题,而且凭借它的各种广告推出,卖的也很红火。上好佳势必须在近期推出一系列广告活动。

  六、我国薯片行业发展对策

  1 依靠科技进步,健全服务体系,促进产业发展首先,各级政府、科研机构及技术推广部门应积极推广目前能适合加工的马铃薯品种和已成熟的栽培技术,提高产量、改善品质,以高产、优质赢得市场,求得马铃薯种植业的发展;第二,加大马铃薯新品种的研究、开发力度,从战略高度研究种植过程中的高产增效,通过研发适合加工型马铃薯品种提高其附加值,帮助农民增收;第三,全方位、多渠道地做好科普宣传,提高农民科学种植意识;第四,由农业科研部门牵头,组织行政领导、技术人员和农户三位一体的研究、推广体系,做好示范推广工作;第五,引导农民自发成立农民协会,形成政府、企业、农民共同投入,加强基地建设,逐步形成统一供种、统一安排生产、统一销售,从而保证产品的质量、数量,变千家万户“小生产”、 “小经营”为“大生产”、 “大市场”,从根本上促进产业的发展。

  2 加强宏观指导,加大扶持力度

  首先,政府、企业应以国家西部大开发为契机,从培植优势产业的战略高度出发,合理布局加工企业,加大对马铃薯产业的龙头企业扶持力度,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第二,政府有关部门应借鉴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帮助企业建立行业规范,提高生产管理水平;第三,从今后薯片市场发展状况预测,政府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我国薯片各生产企业的整合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资产重组,形成有较大规模的企业集团,从根本上消除目前无序的过度竞争状况,提高我国薯片行业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3 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跟上市场经济发展步伐首先,我国薯片行业应制定市场规则,共同遵守公正的市场竞争规则,规范自身行为,降低市场不必要的运行费用,从发展产业和品牌战略的高度培育市场;第二,认真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从发展战略高度认清我国薯片行业内部整合过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快体制改革和体制创新步伐,组建薯片集团企业,实行生产企业与销售公司分离的经营管理模式,在较短的时间内大幅度提高我国薯片行业在国内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4 制定行业生产统一标准,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首先,我国薯片生产企业应从生产厂房设施、产品加工过程、马铃薯储藏及运输、产品包装运输和操作人员的卫生等各个环节制定统一的标准严格管理;第二,统一产品理化指标、卫生指标、感观指标的标准,实现与国际接轨,保证产品内在质量的统一性,为创造国内知名品牌,打造我国薯片行业的“xx”奠定坚实的基础。

市场调查 篇3

  县人民政府: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县医疗、医药市场的总体情况,促进我县医疗、医药市场有序发展,县政协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会同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于二0xx年五月十六日至二十五日深入城关、双安、洞河、洄水、双桥、绕溪、麻柳、东木8个乡镇、15个村及街道社区居委会,就我县医疗、医药市场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现将医疗市场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全县除县医院、县中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4个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外,有镇中心卫生院11个,乡镇卫生院14个,村卫生室252家,民营医院1家,个体诊所45家。全县有卫生技术人员477人。其中:执业医师167人,执业助理医师护师77人,注册护士83人,药剂人员55人,检验人员22人,其他人员73人。乡村医生277人,其中:中专学历及中专水平237人,在职培训合格卫生员40人。

  二、调查情况

  (一)实地调查情况

  通过对8个乡镇、15个村及医疗机构的实地调查,我县医疗市场基本平稳、医疗机构设置比较合理,医疗机构的软硬件建设去年在县卫生局的努力下,争取项目资金新建和改扩建了24所乡镇卫生院,投资1100多万元,使业务用房达到14685平方米。乡镇卫生院的医疗环境面目一新。从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服务态度通过各种渠道的培训均有所提高,各相关部门加大配合力度,药品质量及其价格、市场监管基本到位。医院购药主体渠道正轨,群众满意度高。通过调查,发现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1、医疗设备、设施陈旧老化。从我们调查的8个乡镇来看,一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薄弱。仅只有4个乡镇能开展X线诊断业务,4个乡镇能做心电图,5个乡镇能开展B超业务。少数乡镇卫生院和部分村级卫生室服务功能低下,只有“老三样”,一个听诊器、一个血压器、一个体温计。还有的连基本的医疗设备都没有。大多数村卫生室药房、诊断室、注射室没有分开,挤在20平方米左右的屋子里。使之药品无法按规定摆放整齐,显得杂乱无章。

  2、村级医疗网点设置不合理。我们调查的8个乡镇有行政村75个(不含社区居委会),虽设村卫生室81个,但还有7个村没有卫生室,(洄水4个、双桥2个、绕溪1个),边远的农户看病就医最远的还得走80余里路,走四五十里路看病的村民占相当一部分,如东木三官堂、汪家沟村看病要到汉王镇去,往返百多里路,十分不便。

  3、乡村医疗技术薄弱,人才严重缺乏。调查发现,一些乡镇医疗机构提供服务能力较差,现有设备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群众就医需要到更高一级医疗机构就诊,增加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调查的8个乡镇中有医务人员94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的84人。具有助理职业医师资格以上的只有47人。由于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艰苦,工资待遇低,正规学校毕业的学生派不去、留不住。有近一半的村卫生室属于夫妻、父子(女)卫生室。现有的医生一部分是中等卫校毕业的,而绝大部分是乡村赤脚医生,有的是乡镇卫生院退休的老同志,整体年龄结构老化现象突出,青黄不接,且业务素质较低,学历层次不高,医疗技术水平不能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

  4、乡镇及村级卫生院(室)举步维艰。由于乡镇卫生院财政“断奶”后,多数卫生院连工资都难以维持,更不说发展业务。村级卫生室多年来没有一点投入,房屋、药品、设施都靠自己投入,各级政府对乡医从事的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没有任何补助,就是年薪400来元的工资也时常拿不到手。加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进和近几年因扶贫搬迁和外出务工人员较多,边远山村人口锐减,导致不少村卫生室门庭冷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村医开展预防保健工作的积极性。一部分乡村医生为了生计只有弃医从商或外出务工。

  5、农村看病难的问题仍然存在。从调查的情况看,贫困边远、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的农村群众无钱治病。这点在我们的调查中就不难看出。认为看病难的主要原因是因经济困难的就占54.5%。最基本的医疗需求难以得到保障。孕产妇住院分娩就更困难了。我们调查的7个乡镇卫生院(城关镇除外)的床位只有65个,每1330人只有一张病床。加之现在药费居高不下,农村群众难以承受。过去感冒花几元钱就解决问题,现在要花几十元甚至上百元才行。“小病抗、大病拖、重病才上医院”的现象在不少农民家庭中仍然存在。

  6、执法力量不足,手段落后。我县的卫生监督执法编制7人,实际只有5人,力量明显不足,经费短缺,交通和取证工具尚不完备,一些执法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致使非法行医在农村一些地方屡禁不止,严重威胁着农民的身心健康。一些游医经常走村串户推销药品,骗取钱财。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7、无证无照行医现象也较为严重。这些药店既从事医疗活动,又进行药品销售。仅麻柳镇非法医疗机构就有20家(街道6个、赵溪村2个、青岩村5个、堰碥村1个、水磨村3个、染房村3个)。其中15家无任何手续,5家只有药店手续(只能卖药),可一直在从事医疗活动。加之这些无证无照药店,受利益驱动,在采购药品时只问价格,不看质量,从而使一些贩卖伪劣药品的游医药贩有空子可钻。类似这种现象在各乡镇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不但严重扰乱了医药市场,而且挫伤了村卫生室对村级防保工作的积极性。又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

  8、医疗废弃物,处理不当,留下隐患。如一次性注射器、手术用药物、器械等乱扔现象也十分严重,多数不按规定进行销毁。

  9、乡村卫生室内部管理混乱。调查中我们发现多数药店面临街道或公路,药品与其他商品、杂物混放,阳光暴晒、灰尘污染的现象较为普遍。没有管理制度,没有任何医疗操作规程,无看病记录和收支帐目现象,不同程度在一些乡村药店中存在。

  10、县级医疗机构面临实际困难。县医院120急救中心启动后,人员、经费均未纳入财政预算,加之门诊楼修建工程的启动,医院负债经营,举步维艰。中医院因广场建设需要拆迁,原单位自负盈亏,人员工资未纳入财政预算,拆迁后面临生存困难。县妇幼保健院开设临床部以后,业务量大增,现有人员编制不能满足临床需要,业务用房严重不足。

  (二)问卷调查情况

  本次问卷调查在乡镇机关、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中发放问卷调查表220份,回收220份。其基本情况如下:

  1、一般性感冒发烧之类的小病就医有55.9%的人选择的是乡镇中心卫生院;30.5%的人选择的是凭经验买点药吃和就近看病;13.6%的调查对象选择的是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

  2、有病确需住院治疗的有43.6%的人选择的是县级以上医院;31.8%的人根据病情选择医院;19.2%的人选择是离家近的医院。

  3、有73.2%的人认为,自己及家人住院治疗期间,医护人员没有暗示、索要收受“红包”和吃请的行为;仅有8.6%的人认为有。

  4、有92.3%的人对医生的服务态度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仅只有7.7%的人表示不满意。

  5、有19.5%的人认为医护人员的医术和素质非常好;31.4%的人认为总体一般;47.7%的人认为有好的、有差的。

  6、有59.5%的人认为当地看病不难;20.5%的人认为难;18.6%的人说不清。

  7、有52.3%的人认为看病难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困难;13.9%的人认为医院技术差、态度不好;19.1%的人认为手续麻烦;14.5%的人说不清。

  8、有72.7%的人认为当地医院看病没有开大处方的.现象;24.6%的人认为有开大处方的现象。

  9、有63.3%的人认为在当地看病医院没有多头检查的现象;23.6%的人认为有时候有;只有9.5%的人认为有。

  10、有24.5%的人认为当地医生在看病时能对症下药;10.5%的人认为不能对症下药;63.3%的人认为用药基本合理。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实地调查情况

  1、宣传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在我们调查时,不少村民对报销的比例、相关政策知道的很少;部分乡镇宣传工作不到位,村民片面理解为人均交10元,“看病找医院”、“交10元,报一万”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群众对具体报销的程序和比例还不完全明确。造成参合农民因报销往返多次跑路,增加群众负担,影响群众参合的积极性。

  2、县上按年报人口数给各乡下达参合任务。但基层乡镇的实际人口与年报数不相符。乡镇政府为完成任务,不得不想方设法垫钱,但“草帽”下边无人,增加了基层工作的难度和经济负担。原因是各乡镇派出所近些年来在户籍管理上漏洞较多。出生、死亡、迁出、迁入未及时登记和注销户口,特别是还有部分村民长期外出打工,多年未归,户口仍在当地,致使人口数据不实。如双桥镇去年年报人口数14018人,按90%的参合率算帐,有1133人“草帽”底下无人。政府垫资7千余元。

  3、对建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重制度、强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需进一步增强。

  4、村民对门诊药费的报销希望放在村卫生室,这样不仅离家近,方便,而且药价偏低,能解决实际问题。对大病住院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一定非要住院才给予报销。

  (二)问卷调查情况

  1、有30.9%的人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有明显改善;55.9%的人认为有一定作用;11.8%的人认为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2、有23.6%的人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承担的比例合适;47.3%的人认为基本合适;14.1%的人认为过低;14.5%的人说不清楚。

  3、有34.5%的人对目前我县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表示满意;54.1%的人表示基本满意;仅只有7.3%的人表示不满意;还有2.7%的人表示无所谓。

  四、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推进医疗卫生改革。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卫生事业纳入社会发展计划,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真正建立起政府举办的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把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同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工作一样放在同等重要位置,积极推行农村医疗卫生改革,实行乡镇卫生院院长负责制,推行全员聘任制,激活用人机制,改变那种管人不管事、管事不管人的状况。真正把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护农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为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断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真正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

  2、认真贯彻上级医疗政策,大力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各级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事业的意见,尽快解决我县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健全和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培养有较高专业素质的医疗卫生服务队伍。进一步加强医生职业道德教育和乡村医生的培养,提高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建立健全规范的医德医风长效机制。要抓住国家高度重视农村卫生工作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项目,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最大限度的融合农村卫生资源、逐步解决人员匮乏、技术力量弱、经费保障不足、医疗设备短缺等农村卫生投入不足的问题,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3、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切实降低农村药品价格。从调查的情况看,医疗支出已经成为农村居民一项沉重的经济负担。调查的34户中,医疗支出占人均纯收入24%。尽管经过几次医改,药价几度下调,但较高的药费仍是部分村民进医院的首要障碍。因此,加强农村药品监管,平抑农村药。

市场调查 篇4

  一、当前消费品市场运行主要特征

  (一)批发、零售业对消费品市场发展拉动明显。全县批发、零售业共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0.06亿元,同比增长13.9%,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9.7%,拉动全县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3个百分点。

  (二)住宿业增速回升,餐饮业增速持续减缓。随着生态旅游的兴起,全县自然旅游资源比较优势逐渐显现,乡村旅游接待量明显上升,经济实惠、轻松温馨的“自驾游”受到热捧。随着乡村民宿和传统村落发展力度的加大,住宿、餐饮各方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今年前三季度,全县住宿业消费品零售额0.26亿元,同比增长13.2%,较二季度分别增加14.1个百分点;餐饮业消费品零售额2.05亿元,同比增长10.2%,但增幅较二季度降低2.9个百分点。

  (三)限额以上单位支撑作用较弱。今年1-9月,全县限额以上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1.5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比全市平均低10.2个百分点,较上半年回升4.4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四大行业“三升一降”,批发业、零售业和住宿业分别增长0.5%、6.3%和8.9%,餐饮业下降14.1%。

  (四)主要商品类别零售额同比下降,但降幅收窄。据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和个体户统计显示,今年1-9月全县10类主要商品中只有家用电器及音像材料类、中西药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和石油及制品类商品的零售额较上年同期保持增长态势,其余6类商品的零售额同比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但降幅较二季度收窄。

  二、当前消费品市场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实体企业效益持续下滑。受整体经济形势和金融环境的影响,银行投向中小企业的资金比例在缩小,目前只占全部贷款的三成,融资抵押难、成本高,影响企业投资意愿,新投产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受成本刚性上升等多重压力,企业利润微薄,个别企业因技术含量低,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只得减产或停产。从1-8月限上法人企业财务报表看,全县限上住宿餐饮业亏损面达71.4%(其中1家停业),亏损0.08亿元;限上批发零售业亏损面达35.7%。

  (二)企业规模小,“上规”难度大。目前,全县商贸流通业依然呈现小规模经营的局面,限额以上批零和住餐企业23家,限额以上企业个数少。今年前三季度,仅一家新开业限额以上批发企业入库,纯批发企业没有零售额数据,无法直接对社会零售总额的增幅起到拉动作用。另外,商贸年度审批制度改革,“下升上”单位必须以税务部门纳税申报数据为基础,且截至申报时已达到限额标准,这大大增加了企业“上规”的难度。严苛的审批条件导致20xx年度新增单位目前仅筛选出1家,下阶段全县社会零售总额快速增长动力不足。

  (三)新兴业态抢占传统商贸企业市场份额。不可否认,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有效拉动了消费增长,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分流了传统零售业的商品交易。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电商热”的环境下,县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全县电子商务协会(商会)正在逐步发展,各个电子商务公司逐步成长。但目前,县域电子商务主要分布在个体工商户中,而大部分以网络销售为主的个体经营户为无照无证经营,无固定经营场所,隐蔽性强,其产生的商品零售额无法反映在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内。

  (四)政策环境影响消费稳步增长。在中央严控“三公经费”、规范津补贴福利发放等背景下,当前市场上又无明显刺激扩大内需政策出台,市场消费热点迅速降温。截至目前,全县消费品市场中尚未出现持续稳定并占一定比重的增长品类。

  三、下阶段走势判断

  今年以来,伴随宏观经济环境的下行压力和复杂性,消费品市场增速明显放缓。尽管在中央系列稳增长政策的作用下,经济出现企稳迹象,近期部分宏观数据有所好转,但宏观经济环境所面临的'压力并未减轻。从全县来看,虽努力通过抓休闲养生和传统村落来促进批零、住餐等各方面的增长,但第四季度没有较明显的增长点,消费品市场下行压力不减。

  四、对策及建议

  (一)鼓励传统企业建立网销平台,拓宽销售渠道。网络购物无店面的经营方式,突破了地域限制,提供了更多样化的商品以满足顾客需求。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构建网上销售平台,开展产品网上促销、网络分销和批发等;激励中小型企业加入网络分销平台,通过开设网络旗舰店等方式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同时加强物流运输等配套产业设施建设,推动电子商务产业蓬勃发展。

  (二)培育新增力量,发挥限上企业龙头效应。限额以上企业及个体户因其聚集、辐射和支撑带动作用,能有效拉动全县商贸经济增长。落实财政补助、税收减免、信贷支持等扶持政策,对发展潜力大、行业特色明显、成长性好的企业实行重点引导、重点扶持以提升企业档次及综合素质。加强经贸、团县委、工商等部门沟通协作,着力抓好小升规工作,加大中小企业服务力度,引导一批企业落地上规。此外,对于达到一定规模并有资格享受政策优惠的企业,譬如“龙头企业”等审批当以企业统计报表数据为参考依据,从而更好地激发企业上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抓无证经营,完善电子商务企业(个体户)登记手续。限额以上电子商务单位必须注册法人单位,同时建立相对规范的财务制度,无证经营者需完备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据现行统计制度规定,若网商无证照经营,则不能进入抽样调查框,其销售额便无法在统计数据上体现。以完备“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为抓手,加快推进网络零售额规范入统工作进度,切实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在县域消费品市场中的贡献率。

  (四)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增强消费动力。以县域内50个传统村落为抓手,推进古村落保护和利用,以境内田园风光为资本,结合农家乐及生态养生、生态养老、生态人居、画家村等新型业态,加强旅游产品开发,把乡村民宿业和休闲养生养老作为我县第三产业发展的突破点。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和民间组织举办特色民俗节庆活动,营造全民兴旅、旅游富民的浓厚氛围,以节庆活动为载体,着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促进县域旅游餐饮、健身美容、休闲娱乐等服务消费,挖掘和释放潜在的消费能力。积极引导大众消费观念升级,提升个性化、差异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理念,进一步增强居民消费的动力,从而促进市场较快增长。

市场调查 篇5

  在中国则是古话说:玩物丧志。中国家长对于玩具既爱又恨,中国玩具市场一直在磕磕绊绊中发展。随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家长观念的改变,中国玩具市场会不一样吗?玩具市场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是怎样的呢?

  一、中国儿童玩具行业发展状况

  第一生产国,行业产业链最低端。中国是全球玩具第一大生产国。玩具业在我国制造业中占有一定地位,对世界玩具行业具有一定影响。有关数据显示,中国现有玩具企业2万余家,从业人员超过400万,年产值1000多亿元,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70%以上。我国玩具行业是从上世纪80年代后发展起来,70%以上还是来料加工和来样加工,自主开发和创新的能力不强,能够以自创品牌出口的还为数不多,依附式发展导致我国玩具业利润低,处于该行业产业链最低端。

  中国玩具面临着严峻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欧盟贸易壁垒等难题,而玩具生产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劳动力短缺问题,也越来越制约着玩具行业发展。

  国内玩具消费快速增长。随着我们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玩具消费正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增长,据有关数据,20xx年我国玩具消费总额约1000亿元。而且,中国玩具市场蕴藏着巨大商机。中国14岁以下人口为3亿多,其中的城市人口为8000万人,构成了庞大的玩具消费群体。而中国儿童每年人均玩具消费额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随着中国家长消费观念的改变,未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艾索儿童研究咨询公司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城市儿童玩具月均花费在100-199元的比例最高,达30.5%。玩具购买力开始显示出强劲的势头。

  国际品牌占据主导市场,国产品牌缺竞争优势。变形金刚、奥特曼、芭比,孩子们耳熟能详的玩具还是国外品牌。国内玩具市场上的这种现象经存已久,红红火火的玩具市场上已经很难看到“中国娃娃”的'身影。国内动漫产业链条不长,在相应玩具产品开发上也比较落后,而一些“洋娃娃”则借助强大的动漫渗透力和高超的制作工艺牢牢抓住了孩子们的眼球。

  二、中国儿童玩具市场发展特点

  从消费水平看,中国儿童人均消费处于较低水平。目前中国的玩具市场还是节假日消费或送礼消费,这与国外必需品消费显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从数据来看,据中国玩具协会和中国社会调查事务所的调查显示,中国现有2.8亿14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他们的人均年玩具消费远低于亚洲儿童人均年玩具消费和全世界儿童人均年玩具消费水平。

  从消费理念看,玩具消费理念在更新。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家崇尚快乐教育、玩中学的理念,相应他们对玩具的认识和需求在逐步增加,玩具更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玩具的功能已从单纯的育儿工具,转向人们寻求健康、快乐、时尚等生活方式的物质载体。随着80后父母的增多,玩具也逐渐成为中国孩子的必需品消费。

  从档次看,不同档次玩具多元化发展。由于玩具市场潜力巨大以及城乡消费差距的存在,决定了我国玩具市场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各个档次、各类品种共存的态势。城市家长对孩子进行智力开发极为重视,集知识趣味、动手动脑于一体的玩具迎合了城市家长们望子成龙的心理。农村消费对象仍然以传统的玩具类型为主,愿意购买中低档次的玩具。

  从消费群体看,儿童的玩乐爱好和方式从“单一、被动式”向“多元、互动化”发展。玩具消费的低龄化趋势明显,小学高年级(10-12岁)对玩具的喜好度明显下降,其对网游的迷恋度明显上升,传统玩具消费群体规模的基数收窄已基本定型。

  从产业角度看,玩具行业的优秀企业更是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与垂青,呈现整合趋势。玩具产业链条上的每个环节都在寻找上、下游的市场机会,跨界经营愈发明显。由于动漫传播对于玩具衍生品销售显示出强大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的本土玩企纷纷试水。但与此同时,电视媒体传播更加专业化和细分化,这从专业购物频道和卡通频道等突显出强大的生命力,并取得较好的市场回报中可以印证。

  三、儿童玩具市场竞争热点与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的发展,观念的更新,人们对玩具价值的认识和需求在逐步增加,玩具更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但同时,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玩具市场的竞争也日趋激烈。

  动漫品牌授权领域突破玩具业向相关产业延伸。动漫产业与玩具产业发展息息相关,相互借势,也相互带动。以创新理念突破以往对玩具业界局限,广泛面向文具、精品、服装、鞋帽、食品等产业授权延伸,为动漫品牌授权商拓展更广阔的授权领域。迪士尼、喜羊羊、花园宝宝等多个知名动漫形象跨行业角力授权领域,未来各种各样的动漫形象除广泛出现在玩具外,还包括精品、文具、服装鞋帽等产品。

  益智玩具市场发展空间巨大。出于望子成龙的心理,多数家长特别重视子女智力的开发,均把“寓教于乐”看做是尽早开发子女智力的手段。自第四波婴儿潮爆发以来,益智类玩具受到了众多80后父母的青睐,以“木制、塑料积木、拼图、纸膜、彩泥”为主的益智玩具广受市场追捧。

  电子化、智能化玩具。电子科技的影响已经涉及到了玩具领域,融入电子芯片的科技玩具已经成为市场的新宠。鉴于当今的儿童从小就开始接触电脑,为了能够迎合他们的心理需求,玩具也必须具有挑战性及创新性。传统玩具与电子技术相结合是玩具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玩具产品流行的必然趋势。而“苹果”热则进一步带动这种趋势。

  网络游戏与玩具的紧密结合,逐步走向多元化。就在不少玩具企业还在考量着动漫与玩具结合的可行性时,网游元素的加入又让企业有了更多的选择空间与合作机遇,越来越多的网络游戏角色成为玩家手中把玩的玩具。网络游戏作为高速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衍生出周边玩具制造等二级市场链条,是非常值得提倡的,也必定会繁荣未来的玩具市场。

市场调查 篇6

  20xx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政策的落地,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收单市场套码乱象,促使收单机构将发展重心从监管套利向提升服务质量转变,进一步释放了银行卡产业的创新活力,给产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与此同时,收单市场依然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风险,比如小微商户准入标准不统一带来的公平缺失、包括聚合支付在内的创新支付业务的价格机制有待理顺等。为了解会员单位在业务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支付清算协会通过对37家代表性会员单位(包括21家银行和16家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书面调研,对我国收单市场基本情况以及会员单位反馈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摸底。

  银行卡收单市场发展概况

  (一)银行卡受理环境不断完善

  随着受理成本的降低和市场推广力度的加强,受理商户数量持续快速增长,受理环境不断完善。截至20xx年底,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联网特约商户20xx.20万户,同比增加23.78%,较上年末新增397.20万户;POS终端2453.50万台,同比增加7.51%,较上年末新增171.40万台;ATM终端92.42万台,同比增长6.63%,较上年末新增5.75万台。

  (二)收单机构积极布局聚合支付业务

  受成本低廉、客户需求等多种因素驱动,商业银行、支付机构等加紧在聚合支付业务方面的布局。调研的36家1收单机构中,21家会员单位(58%)通过自身技术研发或与聚合技术服务商合作已经开展了聚合支付业务;4家会员单位(11%)正在推进聚合支付业务, 11家会员单位(31%)尚未开展聚合支付业务。聚合支付业务从形式上看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体现为商户布放智能POS,即融合了扫码、刷卡、云闪付、指纹支付、声波支付等支付方式中的两种以上的POS机、PAD或其他智能终端;第二种形式体现为条码台牌,即通过在特约商户收银台或餐桌等位置张贴、布放二维码,支持微信、支付宝、银行等不同机构的客户通过扫二维码完成支付。

  从背后业务实质来看,聚合支付业务则是收单机构依托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或清算组织,借助以上各方的支付通道与清结算能力,利用自身的技术与服务集成能力,将一个以上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或清算组织的支付服务整合到一起,为商户提供包括“支付通道整合服务”、“集合对账服务”、“差错处理服务”、“技术对接服务”、 “会员账户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终端提供与维护”等服务,减少商户接入、维护支付结算服务的成本支出,提高商户支付结算系统运行效率,获取增值收益。

  (三)收单业务整体规模稳步增长2

  随着受理环境的不断完善以及线上线下收单业务一体化的发展,银行卡收单业务量保持高速发展态势,收单交易金额机构集中度有所提升。根据协会统计数据,20xx年,全国182家收单机构3共处理收单业务713.90亿笔,金额76.50万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26.33%和47.17%。排名前十位的收单机构中,商业银行与支付机构各占五家,前十名收单交易额占收单总额的72.81%,比上年提高4.81个百分点。

  (四)收单机构在收入核算范围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盈利情况参差不齐

  商业银行对于收单业务收入核算范围存在较大差异,因而对于是否盈利存在不同的结论。大部分商业银行在核算收单业务收入时仅将收单业务手续费收入进行核算,该类商业银行反映收单收入仅能覆盖成本甚至存在亏损;少数商业银行将收单业务放到全行战略角度进行考量,围绕商户提供包括收单、分期、贷款等全方位的服务,将收单手续费收入、商户沉淀资金形成的存款类收益、商户分期业务收入等纳入本行收单业务收入统一核算,反映出收单业务的良性发展。

  部分商业银行在经营收单业务方面出现收入仅能覆盖成本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在收入核算方面未计入商户给本行带来的其他收益,或者是由于从事收单的卡中心等部门专营收单业务,存款类收益等不计入其收入范畴;其次是部分商业银行由于同时从事发卡和收单业务,在商户营销过程中采取成本定价或信用卡本代本业务封顶等低费率策略提升商户规模,从而导致收单侧收益较低;第三是缺乏面向商户的个性化、多样化的创新产品和增值服务,总体收入受收单服务费刚性制约;第四是由于条码支付和支付机构的分流作用,部分银行线下收单业务量出现了停滞甚至负增长。

  非银行支付机构则主要依靠收单手续费收益和硬件销售收入作为盈利模式,虽然利润率较价改前有所下降,但是仍然保持了一定的盈利水平。部分支付机构开展了POS贷、保理等业务,为商户提供增值服务的同时,还可获得收单手续费之外的额外收益。20xx年,被调研的支付机构中,三成左右收单业务增速保持在20%-60%之间,实现较快增长。

  银行卡收单市场存在的问题

  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之后,收单业务套码套利空间进一步压缩,监管整治力度持续加大,收单机构整体合规经营意识和经营水平显著提升,银行卡收单市场规范化程度得到加强。在市场竞争压力下,收单机构逐渐从单一的收单服务商向综合支付服务提供商转型,收单市场活力得到有效释放。与此同时,收单市场仍然存在监管差异、线上线下价格多套价格体系并行、创新业务风险防控机制缺失等问题。

  (一)监管政策的差异性在某种程度上有失公允

  一是商业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之间的监管政策不统一。商业银行受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等多部门监管,合规经营要求较高;非银行支付机构主要由人民银行监管,两类收单机构的监管标准存在差异,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和业务推广。比如,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监2号令)第七十四条规定,“收单银行不得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设置为特约商户的单位结算账户,已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除外”。因此商业银行无法满足批发市场摊位、个人商户以及无对公账户的非个体工商户等小微商户将结算资金结算至对私账户的'需求,这部分商户主要由支付机构来发展收单业务。

  二是部分创新业务未有明确监管要求。从事传统线下收单的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需要遵循《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拓展的商户须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行政许可,不能在线下拓展个人商户;而条码支付等新兴模式拓展实体特约商户和个人商户,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政策约束,在商户准入门槛以及费率标准方面可自行掌控,监管标准的缺失易导致非公平竞争。

  (二)线下刷卡手续费价格体系仍存套利空间

  20xx年实施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在标准价格商户之外,仍然保留了公益类、优惠类和特殊计费类等非标准价格商户(以下简称“非标商户”),虽然对非标商户实行现场注册并采取白名单方式,但是客观上仍然存在一定套利空间,部分收单机构通过“大商户模式”甚至系统化变造交易的方式将标准商户变造非标商户获取不当利益。部分机构仍然利用优惠类、公益类和特殊计费标识进行套码,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

  部分商业银行采取成本价模式拓展优质商户。商业银行因其发卡行优势,在收单市场比支付机构有优势,部分银行在部分地区甚至以收单成本价或者本行贷记卡封顶(房汽、批发分别采取60元、20元封顶)等低价方式大力拓展优质商户,或通过本代本手续费免收或者费用返还等方式大力拓展石化、保险等行业商户,导致支付机构以持续手续费补贴方式维持合作关系,形成恶性竞争。

  (三)条码支付业务以低成本优势冲击传统收单业务

  目前银行卡收单市场对线下实行政府指导价模式,线上实行市场化定价,仍然存在套利空间。部分收单机构利用线上成本优势发展实体商户导致传统收单机构商户流失。

  传统线下收单业务与条码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之间存在套利空间。对于传统线下收单业务,监管部门规定对发卡行服务费和清算机构网络服务费实行上限管理,按照银联制定的价格标准,两项费用均按照上限进行扣收,借记卡发卡行服务费费率为0.35%,封顶13元,贷记卡发卡行服务费费率为0.45%且不封顶;对于条码支付等创新支付业务目前未有明确监管要求或行业标准,由发卡银行、收单机构两两协商确定发卡行服务费费率,部分议价能力较强的支付机构跟大部分发卡行议定的发卡行服务费费率在0.1%左右,其向收单机构或代理商收取的费率在0.2%-0.25%左右,其直接拓展的部分商户初期甚至实行零费率模式,显著低于线下刷卡交易成本。部分银行受条码支付业务冲击,商户流失较为严重,创新产品推广阻力较大。

  (四)新型支付业务亟待规范管理

  一是部分聚合支付服务商凭借自身掌握的商户资源与商业银行、收单机构开展竞争合作。部分聚合技术服务商在合作过程中,存在私自转接交易信息、截留存储商户信息等问题,涉嫌从事交易处理、资金结算等收单核心业务。二是对于条码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缺乏引导管理,各收单机构在商户准入、限额管理、交易监控、商户巡检方面做法各异,风险管控水平参差不齐,形成不同程度的风险暴露。三是新型支付业务缺乏有效的后续管理机制和损失赔付机制,收单市场业务创新集中在移动设备及APP端的应用,支付业务的信息安全及交易安全容易受到攻击,是否具有完善的小额免密支付保障机制、风险投诉处理机制、保险保障机制、系统实时风险控制模型是处理未来线上支付业务风险的关键。

  相关建议

  综合分析收单机构反馈的调研内容,各家机构分别提出了自身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风险和问题。协会认为,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收单市场整体向好的趋势逐渐形成,部分收单机构依靠创新产品和服务提升了服务水平,促进了商户的健康快速发展,形成了双赢局面,收单市场的活力在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之后得到了释放。收单机构需要适应市场化机制带来的挑战,通过向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场景化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提升自身实力。与此同时,仍然有部分问题需要我们关注并适时推动解决。

  (一)推动建设更加公平公正的收单市场政策环境

  在收单市场监管政策方面,建议下一步由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出台有关政策,统一不同监管机构对于商业银行和支付机构的监管尺度和标准,营造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在小微商户准入和资质审核方面,建议出台行业指引或监管细则,明确小微商户、个人商户的准入条件以及结算账户管理要求,适时修订《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根据市场发展实际和业务需要,补充完善管理内容,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二)推动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线上线下收单市场价格体系

  在价格体系方面,条码支付等低成本收单方式迅速抢占线下市场,部分商业银行凭借同时从事发卡、收单两项业务的优势以较低价格营销优质商户,激活收单市场活力,但同时,对单一从事收单业务的收单机构带来较大压力,对于收单机构创新产品推广也形成一定阻力。建议一是通过窗口指导或行业协商等方式引导市场机构合理定价,理顺条码支付等新型支付业务的价格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杜绝大型互联网支付机构对于线下收单机构的“降维攻击”;二是在过渡期满两年后,按时取消对于线下优惠类商户的特殊价格,统一各行业费率,减少套利空间。

  (三)加强对于聚合支付等创新业务的引导和管理

  目前监管机构明确将“聚合技术服务商”作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禁止从事收单核心业务,但是允许其与收单机构传输交易信息。而且由于聚合支付业务处理过程涉及收单机构、商业银行、“发码机构”、发卡银行等多个角色,交易信息传递环节多,交易报文内容不规范。一是建议进一步完善对于聚合支付、条码支付等创新支付业务的风险防范要求,指导收单机构在商户准入、交易限额、交易监控、商户巡检等方面强化风险管理措施,同时强化身份认证环节技术应用,通过利用双因素认证、生物识别等手段提高客户身份验证的安全标准。二是建议推动建立聚合支付模式下的信息传递的统一性、规范性,以便聚合支付业务各环节能够有效监控交易的真实性,共同防范业务风险,推动建设良好的支付生态环境。

  (四)加强行业风险信息共享,推进大数据等新型技术手段在收单业务风险防控中的运用

  一是加强行业风险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提高信息共享效率。推进各行业风险信息数据库对于收单机构的开放程度,适时向资质较好的支付机构开放征信系统的查询权限,推进不同风险信息数据库的整合,减少市场主体的开发和对接成本;建议加强行业风险信息交流,充分发挥支付清算协会风险事件协查管理系统效用,推动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在风险初显时及时进行止损,尤其在发现商户参与合谋做案时应加强收单机构和发卡机构的沟通和相关信息的排查和确认。

  二是通过出台行业标准、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在收单业务风险防控中的运用。借助大数据方法,梳理内外部客户数据,综合分析客户行业、经营行为、交易特征、构建客户画像,不断优化完善风险监测模型,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提高行业风险防控水平。推动收单机构通过业务、技术创新防控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如,对于大额或可疑交易向消费者采取人脸识别、指纹、眼纹验证等生物验证措施。

  (五)加大对于违规行为和无证经营机构监管整治力度

  在监管加码和处罚力度加大的情况下,大部分支付机构更加注重业务开展的合法合规能力建设。部分商业银行经过行内规范和整顿工作后,线下收单商户数相比年初下降近五成,规范了业务发展,降低了业务风险;部分收单机构经过清理整顿,取消了与所有外包服务机构的合作,通过自营方式发展特约商户。但是仍然有部分收单机构在利益驱使下,通过套码、系统化变造交易等手段等方式获取不当利益,甚至放任外包服务机构从事收单核心业务。一是建议加大对于违规收单机构的惩戒力度,同时联合工商部门清理从事支付业务的无牌机构;二是针对仍有收单机构大量申请本身不符合条件的优惠费率商户,建议中国银联加强对于优惠类商户的入网审核和持续监测,建立健全后续定期淘汰抽查机制。

  注释:

  1.另外1家机构仅从事网络支付业务。

  2.数据来源: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行业统计分析系统。

  3.以目前向协会行业信息统计分析系统报送银行卡收单业务数据的110家支付机构和72家银行数据为基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持续提升收单服务水平

  规范和促进收单服务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我国支付服务市场发展迅速、创新活跃,支付服务呈现多元化、智能化、线下和线上融合发展趋势,为各类实体和网络特约商户(以下统称特约商户)的经营发展提供了保障,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部分收单机构或聚合支付服务商创新开展“聚合支付”服务,为特约商户提供了融合多个支付渠道,一站式资金结算和对账的技术解决方案,满足了特约商户对减低系统投入和运营成本,提供资金结算和财务对账效率的实际需求。但部分聚合技术服务商涉嫌无证从事支付结算业务,扰乱了市场秩序,需要加以规范。为引导收单机构持续提升特约商户服务水平,规范和促进收单服务市场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鼓励收单机构服务创新,持续改善特约商户支付效率和消费者支付体验

  (一)积极开展服务创新,鼓励收单机构根据特约商户实际经营需求积极创新服务内容,在提供支付、结算、对账、差错争议处理等基本收单服务的基础上,融合商户会员管理、营销活动管理、库存信息管理、供应链管理、数据分析挖掘等个性化增值服务,精耕细作,为特约商户的经营活动定制综合支付解决方案,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助力特约商户经营发展。

  (二)不断提高支付效率和支付体验,鼓励收单为特约商户提供“聚合支付”服务。即收单机构运用安全、有效的技术手段,集成银行卡支付和基于近场通信、远程通信、图像识别等技术的互联网、移动支付方式,对采用不同交互方式、具有不同支付功能或者对应不同支付服务品牌的多个支付渠道统一实施系统对接和技术整合,并为特约商户提供一点式接入和一站式资金结算、对账服务,有效降低特约商户系统投入和运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支付方式,提供特约商户支付效率和消费者支付体验,推动支付服务环境不断改善。

  (三)充分保障特约商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收单机构和特约商户平等协商服务价格,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激发收单机构的创新能力,促进收单服务市场良性竞争。收单机构应通过协议约定并督促特约商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使用各种支付方式的消费者均享受一致性公平待遇,不得向使用特定支付方式的消费者转移或变相转嫁收单机构收取的服务费,不得无理拒绝消费者使用已经开通的支付方式。

  二、加强特约商户和外包服务机构管理,强化收单机构管理责任

  (一)切实履行特约商户管理责任,收单机构为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支付或者基于近场通信、远程通信、图像识别等技术的互联网、移动支付方式的,对特约商户的拓展和管理、业务和风险管理均应执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xx}第9号发布)相关规定。收单机构应当按规定严格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加强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健全业务和风险管理措施。

  (二)严格规范聚合支付服务商业务合作,收单机构和聚合支付服务商等外包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应当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管理的通知》(银发{20xx}199号)相关规定。收单机构应当对聚合支付服务商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并审慎选择合作机构,通过协议禁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业务转 让或转包。严禁收单机构将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收单 业务交易处理、风险监测、受理终端(网络支付接口)主密钥生成和管理、差错 和争议处理工作交由聚合技术服务商办理。严禁聚合技术服务商以任何形式截留 特约商户结算资金,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特约商户资金结算。

  (三)持续强化“聚合支付”外包服务商风险管理。收单机构将“聚合支付”服 务外包给聚合技术服务商,并经过其业务系统与特约商户相互传输交易信息的, 应负责事先对其业务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技术标准符合性等进行全面评估, 确保其业务系统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设施技术要求》(银发【20xx】350号 文发布)。收单机构应严格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 的通知》(银发【20xx】170号)相关要求,通过协议禁止并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防 止聚合技术服务商采集、留存特约商户和消费者的敏感信息,防止泄露特约商户 和消费者的身份、账户或交易信息。收单机构应持续强化风险监测,参照《网络 支付报文结构及要素技术规范(V1.0)》(银办发【20xx】222号文发布),确保 特约商户名称、编码、类别和交易类型等各项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 溯性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采取有效技术措施防止聚合技术服务商伪造 、篡改或隐匿交易信息。

  三、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共同维护收单服务市场秩序

  (一)健全特约商户和外包服务机构自律管理机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健全特 约商户信息共享机制、外包服务机构信息共享和评级管理机制,组织从事收单业 务的会员单位及时向相关信息共享系统报送和更新特约商户、外包服务机构信息 ,并结合共享信息和自律评价、自律检查结果对外包服务机构实行动态评级管理 ,会同会员单位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特约商户或外包服务机构发生风险事件的, 相关收单机构应按照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有关工作要求,根据风险事件性质、等级 等因素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

  (二)完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奖励机制。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将银 行卡支付和各种基于近场通信、远程通信、图像识别等技术的互联网、移动支付 方式,统一纳入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 用。特约商户对使用特定支付方式的消费者采取歧视性措施、侵害消费者合法权 益,被多次投诉举报并经查实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应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予公布 ,各收单机构不得为其提供支付服务。

  四、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对辖区内收单业务加强监督管理,重点对收单机构将特约商 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资金结算等工作交由聚合技术服务商等外包服务机 构办理的违规行为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收单机构违反有关规定的,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依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xx}第2号发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相关机构及富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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