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领证生孩子的弊处

时间:2023-06-01 10:09:58 孕育 我要投稿

  一般会对孩子在出生前办理准生证及出生后的户口办理都会带来很大的麻烦。

  不领证生孩子的弊处1

  生孩子不领证有哪些影响呢

  未婚同居时间较长的,难免会孕育出新的生命。很多人会问:“未婚先孕犯法吗”,可以很肯定地告诉您未婚先孕不违法。但是,未婚先孕带来的问题也颇为严肃——孩子在出生前办理准生证及出生后的户口办理都会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此时既然未婚同居有了孩子,双方应该是将对方作为终生伴侣来对待的,哪怕为了孩子也还是需要办理结婚登记的。

  一、准生证不办会有什么后果?

  可能会被相关部门罚款。但是现在可以补办准生证,首胎的话是不需要罚款的。如果生孩子前没有及时办理好准生证,则需要在孩子出生后补办准生证。补办准生证的步骤如下:

  1、在户口所在地或辖区内出具第一胎生育证明。

  2、携带证明到计生办,由于未办理准生证违反生育证管理条例,计生办会做出相应的处罚。之后,计生办出具相应的补生育证明手续。

  3、夫妻双方凭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到去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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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未婚可以办准生证吗

  未婚生育的是不能办理准生证的,因为办准生证必须有结婚证才能够办理。未婚先孕的准生证办理需要提供的材料的包括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以及、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等等资料,这里面必须要有结婚证,因此如果未婚的话是不可以办准生证的;对男女双方分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未婚先孕的`,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领证生孩子的弊处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登记结婚,拥有结婚证的两人才算的上是夫妻,才算真正的家庭,可是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夫妻”其实是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现在结婚连工本费都不需要了,为什么还有“夫妻”不领证呢?不领证的婚姻没有保障,难道不会不幸福吗?接下来,小编为大家讲一讲不领证的婚姻利和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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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不领证,就是不受任何条件的束缚,会更在乎爱情的体验感,适合精神恋爱,也就是柏拉图恋爱。而如果领证,那么法律会保障各方面的安全。两人领证后同居,法律也会保证新人的合法婚姻关系不受到伤害,并且,如果有小孩,在生小孩时可以去医院办理准生证,并能够报销生育费等,也能及时的上户口和上学,避免黑户的出现。在婚姻问题上,还会有法院或居委会等方面的调解。此外,如果二者之间的关系真的很难维持,结婚证也可以保障个人在财产分割中的利益。一般来说,接受者会得到法律的承认,会得到一种安全感,也就是古人所说的有一个身份。我们常说,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是拥有一个家庭,一个家庭,有爱人,有孩子。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我们称之为事实婚姻,在我国有大量的事实婚姻,都属于非法同居。由于这些人对法律的认识不深,对自己的'法律权不在乎,所以对“婚姻登记条例”并不重视和尊重,他们也不珍惜自己的权益。但在离婚率逐渐上升的现代社会,事实婚姻会走向老年的已经越来越少,能够一起相伴一生的情况更是罕见。大多数事实婚姻的双方都会各自拥有家庭,这种情况比较常见,这是无法领取结婚证的,因为这已经涉及到重婚罪了,道德名义上也说不过去。一旦双方产生矛盾马上就会一拍两散,是很难有好结果的,当某些事实婚姻情况暴露很有可能会发生一些严重的冲突,对于这种时候来说,幸福不可能存在,有也是暂时的,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不要结婚证对男女都是有弊大于利,它不受法律保护,孩子们不能上户口,并面临计划生育罚款。对夫妻双方来说,共同财产不容易分割,只能事先约定,但不能得到法律约束,随时有家庭破裂的危险。当遇到重大事件时,他们无法出示相关证书。没有得到法律认可,会面临许多麻烦。

  不领证生孩子的弊处3

  没有领结婚证,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不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保护,于哪一方都没有好处。

  ①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制。双方收入均为个人所有,没有结婚,二人仅处于同居关系,对其中一方所负债务,另一方没有义务承担。婚姻关系中,一方负债,若经另一方追认为夫妻共同债务,或是借款用于日常生活,另一方对此债务应付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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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在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中,配偶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在同居关系中,无论同居双方关系如何,另一方都不可能成为一方的法定继承人,除非其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自己死后将财产赠与另一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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