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申报出生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申报户口登记最基本的法定证明。弃婴、非婚生育以及超计划生育的,都应当根据其监护人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申报,及时予以办理出生登记。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持《出生医学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出生时已经死亡的,不进行出生登记。婴儿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1、按上述基本原则,申请人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的,准备材料,提出申请。
2、派出所户籍室受理相关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证件进行审查,当年出生的当场办结;对跨年度出生的申报填写《解决疑难户口审批表》或审核收养手续报分、县(市)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3、对材料不齐全、不准确的,户籍民警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填写《补充材料告知书》。对不符合户籍政策的,应向群众解释清楚不予受理的原因及理由。
4、分、县(市)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将材料返至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5、派出所户籍室凭已批准的材料或正常完备手续,办结归档保存材料并打印户口簿,及时通知本人领取。
【石家庄新生儿户口登记流程】相关文章:
南京新生儿上户口办理流程09-09
新生儿出生多久上户口09-06
南京新生儿入户流程军人09-07
石家庄新生儿医保需要什么材料09-08
给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手续09-05
长沙给新生儿上户口要准生证吗09-09
长沙市新生儿上户口所需资料09-07
新生儿出生后一系列流程05-09
南昌新生儿入户办理详细流程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