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了那刚刚5岁的孩子,若不是被逼无奈,父母怎忍心让他暴晒于烈日之下充当大人们的讨薪工具?有人愤怒地说,“开发商怎么这么缺德?”可是,“缺德”的只有开发商吗?更需要研究的问题是,拖欠农民工工资这种“嗜好”,根从何来?
大理南国城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6年,是因为开发商一直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而开发商拖欠工程款的原因则是前后两家开发商实际上都不具备建设“南国城文化旅游小镇”的资金实力。
那么,当地政府招商之际是否认真审查过开发商的资金实力?或是政府奉行的“发展”理念就是“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也要上”呢?我估计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更大,因为这种理念一直颇为流行。只是,这种无视烂尾风险的“发展模式”,最后的风险总是由处在最底层的农民工“接棒”。
除此之外,还存在一种即便有钱也不愿支付的恶意拖欠“嗜好”。而不管什么“拖欠嗜好”,市政园林建设部门、劳动监察部门都难辞其咎;或者说,正因为相关政府部门不作为、“粗心”,乃至“合谋”,才制造了这种“拖欠嗜好”,以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了一个“老大难”的社会问题。
这些问题是农民工工资“拖欠嗜好”的根源因素。这些问题只要存在,上面发多少文件、制度上打多少补丁,意义都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