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对于心脏功能是一种考验
患有心脏病的准妈妈约占所有孕妇的1%,主要患的是风湿性心脏病(后天
性心脏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者比例大致相同。风湿性心脏病以侵犯二尖瓣最多,患者可能需要接受人工心脏瓣膜移植手术;先天性心脏病则以中隔缺损最多。
怀孕后,心脏血管生理变化往往会造成心脏额外的负担,另外,生产过程中的阵痛、用力、体能消耗等,都会增加心脏负荷,如果心脏原来就不好,此时往往会出现心脏超出负荷现象,可能危及准妈妈和胎儿生命。
有病的心脏是否能担负妊娠和分娩,取决于心脏代偿功能。
医学上常常使用“纽约心脏学会”的标准来对心脏功能进行分级:
第一级:没有心脏病症状,身体活动不受限制,平常身体活动不致引起不适。
第二级:身体活动稍受限制,休息时并无不适,不过进行平常的身体活动即会出现疲倦、心悸、心绞痛和呼吸困难等症状。
第三级:身体活动受限制,休息时并无不适,不过在轻微身体活动后即有疲倦、心悸、心绞痛、和呼吸困难等症状。
第四级:任何活动都会不适,即使静止休息时也有心脏病症状,任何身体活动都加剧症状。
如果准妈妈的心脏功能属于第一级和第二级,不会影响胎儿生命。心脏功能属第三级的准妈妈胎儿死亡率达12%,第四级者可高达30%。虽然轻微的心脏病患者其胎儿死亡率未见增长,但早产儿和子宫内生长迟缓等情形仍比正常孕妇高。此外,下一代遗传先天性心脏病的比例也会增加。有研究表明,母亲或父亲有先天性心脏病,其下一代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比例可达1.8%(是正常人的六倍)。
心脏功能分级是决定准妈妈是否能够顺利分娩的重要因素,通常心脏功能第一级和大部分第二级孕妇均能顺利生产。心脏功能第三级的心脏病孕妇因有1/3的人在怀孕期间会发生心脏代偿不足而衰竭,因此最好长期在医院卧床休息。而心脏功能第四级的患者最好不要怀孕。如果已经受孕,宜考虑早期中止妊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