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明科室标准
1、[20分]全面落实信息办政治学习计划,心得体会每人每月不少于两篇;集体活动到位人员不少于90%;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人均85分以上;各项检查评比中无通报批评现象。
2、[10分]科室团结、遵守纪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遵守我办的规章制度;无顶撞领导、酗酒、赌博、打架等不文明现象。
3、[15分]科内制度健全,工作秩序井然有序,无袒护部属和不执罚现象;考勤检查全年平均位次不是末位;出满勤、干满点,工作效率高且办例会任务安排完成率高于90%。
4、[10分]各项集体活动,无无故不参加现象;科室班子内部和科室人员团结,凝聚力强,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无政令不昌、执行不力现象。
5、[10分]卫生区经常打扫,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地面、门窗、玻璃、墙壁洁净,卫生检查评比全年平均不是末位;创建文明科室气氛浓厚,各项创建活动全年不是末位。
6、[10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健全,无违法、丢窃和严重违纪现象发生;无公物丢失、损坏现象。
7、[10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能达到党组要求(重点工作项目由办党组决定);无主任性事故。
8、[10分]科室间团结协作建设强,在创建评比活动中风格高;无争功诿过、拖拉扯皮、闹不团结现象。
9、[5分]民主测评赞同票高于65%。
二、文明家庭标准
1、[14分]家庭和睦、尊老爱幼,无吵架、打架现象;邻里团结、无家庭成员与邻居吵架、打架现象。
2、[14分]家庭卫生经常打扫,环境优美,家庭成员仪表端庄、整洁;卫生包干区经常打扫,符合卫生标准,无占用楼道摆放物品。
3、[14分]家庭成员讲文明、讲公德、懂礼貌,无高楼抛物等不良现象;无聚众赌博、酗酒闹事现象;无干预单位内政、与领导纠缠、吵骂等现象。
4、[8分]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红白事不大操大办。
5、[12分]正取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维护国家集体利益;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无损公肥私现象。
6、[14分]教育子女热爱集体,无损坏公物行为;子女懂礼貌、守纪律、不扰乱单位办公秩序。
7、[8分]家庭各种活动(如玩扑克、唱卡拉OK、喝酒等),不得影响邻里休息。
8、[8分]年终被单位评为“文明职工”者。
9、[8分]民主评议赞同票高于65%。
三、文明职工标准
1、[14分]政治思想好、主人翁意识强,有崇高的理想和信念,集体观念强,讲奉献、顾大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踊跃积极;政治学习、心得体会每月多于2篇;政治理论考试85分以上;各项检查评比无通报批评现象。
2、[14分]尊纪守章,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坚持正义、主持公道、不做老好人,敢于抵制不正之风;无赌博、酗酒、打骂架和顶撞领导等现象。
3、[14分]出满勤、干满点、工作效率高;无因推诿、扯皮等现象受科、办领导批评;考勤检查无迟到、早退、私自离岗等现象。
4、[12分]文明礼貌、仪态端庄、团结同志、为人热情;个人卫生承包区和办公室整洁,无因此受科、办领导批评。
5、[14分]遵守公德,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关心集体,全年多次受到单位表扬;各项集体活动无无故不参加现象,且各项评比活动无因本人原因影响单位荣誉。
6、[8分]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技能,成绩突出(由科、办领导认定)。
7、[8分]年内无各种内、外部事故发生;无公物丢失或损坏现象。
8、[8分]与党组工作思路保持一致,工作政绩突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年度工作目标考评情况优良(由科、办领导认定)。
9、[8分]民主测评赞同票高于65%。
四、文明创建增减分条件
(一)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
1、无私奉献、一心为公、表现突出(有具体事例)。
2、围绕办党组工作思路和目标工作安排,创造性开展工作,成绩显著
3、重点工作成效显著,工作效率、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受到单位主要领导认可或表扬(批评)。
4、工作不分内外,协作精神强;在保证本科室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主动帮助外科室完成任务者。
5、加班加点,表现提出且效果显著。
6、对不正之风、坏人坏事、违法违纪等现象,敢于挺身而出,做坚决的斗争;见义勇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及生命安全的。
7、心得体会在单位评比中获奖(批评)。
8、上述各项按人次统计,同时加入科室和个人得分,每人次加5分。
(二)文明家庭
1、家属无私奉献、以办为家、关心集体、事例突出,受单位表扬者。
2、发挥家庭成员有利条件,积极支持我办政务工作,帮助解决工作难点,贡献突出。
3、教育子女有方,在社会上积极想办法,正式安排工作或考上重点大学的。
4、家属关心我办事业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5、上述各项按人次统计,每人次加5分。
五、评比办法和要求
(一)评比顺序及范围
1、评比顺序:a、进行各项民主测评和综合目标考评;b、各科室按比例向单位推荐文明职工、文明家庭人数;c、文明科室的评比由精神文明评比小组评比;d、双轨制考评结果出来后,再进行年终全面达标先进科室和个人的评比;e、最后进行年度考核评比。
2、评比范围:a、各科室均可申报文明科室;b、符合文明职工标准的都可申报文明职工;c、凡单位职工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的评比。
(二)评比办法
1、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均采取单位个个人申请,不申请者不予评定。文明职工由科室审查考评;文明家庭由机关工会和科室领导共同审查考评,并拿出考评意见,经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授予“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称号。“文明科室”由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查考核,拿出初步意见,经办党组审定后,授予“文明科室”称号。
2、文明创建评比与综合目标考评均实行百分制,个人自评与科室评比推荐相结合。评比分数和比例规定: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均应高于90分;推荐比例不得超过本科室总人数的50%。
(三)考核要求和表彰奖励
1、文明家庭的各项评比由机关工会和科室领导组织检查,上半年7月初,下半年于12月底之前进行,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
2、文明评比的各项检查、评比等统计数字和结果由综合科反馈各科室和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3、文明科室、文明家庭和文明职工的申报、考核、审批工作,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各科室要实事求是,逐条逐项严格对照评比,弄虚作假或与事实不符者,一是加重对该科室的扣分,二是结合命名表彰,给予通报批评。
4、文明科室、文明家庭和文明职工的评比,每年进行一次,结合年终目标考评,进行考核命名。命名为“文明科室”或“文明职工”者,年度综合考评必须达A级;不是“文明科室”、“文明职工”者,不准评为年度达标先进科室或先进个人,不是达标先进者,不准评为年度考核优秀。
5、“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不是终身制,根据条件和标准半年进行一次初评,年终总评。
六、本《办法》自二○○八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有关文件一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