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1
一、加强工作纪律:
1.本校实行坐班制,按上级规定设岗位责任奖。岗位责任奖按季度发放。教职员工应按学校上下班作息制度到校工作,努力做到满勤满点,班主任及抓早读的教师须提前早读课时间五分钟到班。
2.工作时间应在岗到位,不得擅离职守。期间因事外出,应向年级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归口请假,不得自流。
3.办公和工作时间要集中精力,想工作,做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搞好本职工作。不下棋,不打扑克,不玩电脑,不做私活,不争吵,不高谈阔论。劝说无效者,师德考核降一等。
4.找学生谈话要态度和好,鼓励为主,批评得当。上课期间不得随意留学生在办公室,以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不得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擅自停学生的课。
5.做到准时上课,准时下课。执教者不能随意离开教室,平时测验、考试也不得提前下课。因上课迟到、中途离岗、提前下课、不服从学校调课代课安排造成荒课的,每次扣岗位责任奖20元。职工未按规定坐班或未能完成好指定工作的,值勤值班人员值班时间违反值班纪律的,照此处罚。
6.无故不参加全校大会,不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等集体活动,或参加集体活动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岗位责任奖20元或师德考核降一等。
7.对校行政决定拒不执行者,或本规定未尽事项而经校务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应扣发奖金的,视情节轻重扣发部分岗位责任奖。无理取闹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二、病、事假管理:
1.本校设立教职工全勤奖,每学期每人叁佰元,期末发放。如因病、事假等扣奖超过全勤奖的,扣发岗位责任奖。
2.教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争取出全勤。请假须办理请假手续。由本人在年级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处填写“请假单”,请假半天由教务处和总务处归口审批;请假一天,不满三天的报副校长审批;请假满三天及其以上,都必须向校长请假;行政人员、条线负责人请假一律经校长批准方可。
3.因病请假须凭医院证明,特殊情况可凭病历卡补办请假手续,且实际休息日须与病休证明所示休息天数相一致,如病假日期跨越假期,假期记入病假总天数。如无医院病休证明,一律按事假处理。十五天以上病休须经区级及其以上医院证明(手术治疗除外);病假期满要求复工,须经开出病休单医院证明,确认病愈后方可复工。
4.病假每天扣全勤奖或岗位责任奖15元。
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病假超过二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90%;病假超过半年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70%。
工作年限满十年及其以上的,病假超过半年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80%。
除上级文件明文规定予以照顾的重大疾病外,全年病假(按自然年度计算)取消全年全勤奖和全年岗位奖;半年病假取消学期全勤奖和半年岗位奖;全年病假累计满十五天,加扣岗位责任奖100元;超过十五天者,除执行前款外,每超一天,加扣全勤奖和岗位责任奖10元,但所扣总额不得超出学期全勤奖和半年岗位责任奖。
5.事假应事前请假。除突发事件外,事后补假按标准的1.5倍扣全勤奖或岗位责任奖。超假者无正当理由则按旷职论处,旷课一节按旷职半天计算,如请了病、事假搞第二职业的也作旷职论处。
旷职除停发学期全勤奖和当天工资外,旷职半天至一天者,每天扣发全年岗位责任奖的10%;旷职一天半至二天半者,每天扣发全年岗位责任奖的25%;满三天者,取消全年岗位责任奖,二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各类评先或年度考核优秀。
6.事假每天扣全勤奖或岗位责任奖30元。
全年(按自然年度计算)事假累计超15天,从第16天起按日扣发工资(按每月30天计算)。
全年事假累计满8天,每超一天加扣岗位责任奖10元;累计超过15天,除执行前款外,每天加扣岗位责任奖20元;累计满30天,取消全年全勤奖和岗位责任奖。
7.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等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每天扣发全勤奖10元,直至扣完全勤奖为止。
8.病假、事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等累计满15天,原则上不得参加各级各类评先或年度考核优秀。
三、本规定解释权属校长室。
略
中学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2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强化教职工的工作纪律观念,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明确工作时间
学校实行弹性上班制度。
1、作息时间
夏秋季作息时间:
教师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职员工作时间:上午7:35-11:00,下午2:10-5:40。
冬春季作息时间:
教师工作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
职员工作时间:上午7:40-11:00,下午1:50-5:20。
2、早读课两语教师按时进班,上下午第四节课有课教师按时上课;学生晨读、课外活动、晚读、晚自习、晚就寝、周日自习等时间段,有值班管理或辅导任务的教职工必须按时到岗。
3、学校x、重大活动、特殊任务,通知到位的教职工必须按时到位。
4、特殊岗位的职员工作时间由部门按每天不低于6小时50分钟的规定酌情安排。
5、担任行政、部门、年级值班管理任务的人员,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6、提倡教师晚办公。工作未满三年的教师坚持在校晚办公。
7、教职工工作时间因作息时间调整另行规定。
二、严格工作纪律
1、严格到岗纪律
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2、严格办公纪律
①除上课辅导、因公外出外,上班时间教职工必须在办公室办公。要集中精力,提高效率。不闲扯,不喧哗,不串门,不上网游戏、聊天,不干私活,确保办公质量。
②如无特殊情况,办公时间不得将小孩带至办公区域或工作岗位。
3、严格上课纪律
①课前2分钟必须到教室,课中不离堂,下课不拖堂。
②着装朴素大方得体,举止文明,无特殊情况严禁坐着讲课。
③严禁私自调课,严禁无故旷课。
④中午禁止喝酒,严禁酒后进课堂。
⑤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严格辅导纪律
①辅导要按时到位,不得擅离职守。
②白天的辅导课尽量不要讲课,晚辅导课严禁讲课。
③要维持好自修纪律,不得玩游戏、打瞌睡。
④回答学生提问,音量要适中,不要影响其他学生自修。
5、严格会议纪律
学校各级各类会议,通知要求与会的教职工必须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准时参加会议,严格遵守会议纪律,集中精力,积极参与,开好会议。违者按照《江苏省淮安中学会议制度》、《江苏省淮安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强化考勤处罚
1、学校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行政班子成员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上课教师由教务处和级部负责考勤,各部门工作人员由所属部门负责考勤。
2、各类会议、各项活动由牵头部门或牵头人负责考勤。
3、学校行政值班干部要加强对全体教职工的考勤。
4、学校行政值班干部、学校各职能部门、年级级部要加强考勤记录,每周一报到办公室。
5、办公室按月汇总考勤情况,上报校长研究处理。
6、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下班,不能履行职责的,必须严格按照《江苏省淮安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其他
1、本规定若有与有关法律或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或上级文件的规定为准。
2、本规定解释权在校长室。
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中学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3
一、全体教师要严明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
二、早晨到校后,班主任老师要到教室巡视,语外老师上好晨读课,其他科任老师要到办公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三、教师上课(听课)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期间手机一律关机,不随意离开教室,必须坚持工作岗位。
四、上班时间不串岗,少闲谈,不打游戏,不私自离校外出,不做与学校工作无关的事。
五、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注重纪律及自身形象。
六、下午下班前,班主任必须到教室巡视一次,检查学生是否还在教室逗留,门窗、电源是否关闭。
七、工作前所有教师一律不得饮酒。
八、做好各办公室的清卫值日工作。
中学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4
泽震中学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
一、学校实行坐班制。教师在校时间每天不少于7小时,其他职工不少于7.5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随作息时间变更另行规定。
二、学校实行签到制,签到后不再外出。
三、病事假须到校长办公室请假。请假未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作旷职处理。
四、临时有事须暂时离校者须到校长室请假。不超过1小时者作临时外出处理;超过1小时者作半天病事假处理;凡不请假外出者,经查实,作旷职半天处理。
五、病事假与岗位奖挂钩。凡事假,扣除岗位奖的每天平均值乘以天数;凡病假,扣除岗位奖的每天平均值乘以天数再乘50%。
六、旷职一天者扣除全年岗位奖10%;超过三天者,年度考核不合格,学校可作不聘用处理。
七、拒不服从分配,属拒聘人员按聘用合同制规定处理。
八、本规定自20xx年九月起实施。
九、本规定解释权在校长室。
中学教职工工作纪律规定5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体教职工上班、上课、集会等方面工作纪律,进一步促进学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推进学校健康、和谐、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一月旷工累计3天以上(含3天)或误课、旷课、旷会累计3节次以上者扣3个月的岗位(课时)津贴和职务津贴,同时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一学期旷课、误课、旷会达5节次,上课及集会迟到、早退合计达20次以上的教师,作下岗处理,每月只发给50%的国拨基本工资。
三、在岗教职工(含临时工)在家设赌场或参与赌博,发现1次扣1个月全部校内津贴,发现第2次,扣2个月校内津贴,发现第3次扣3个月的`全部校内津贴,校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程序上报批准,给予行政处分。临时工给予辞退处理。
四、在学校办公室不得抹牌、下棋、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浏览不良信息、炒股,发现1次在当月结构工资中扣3分;发现第2次在当月结构工资中扣6分,发现3次以上扣发1个月的岗位(课时)津贴,并给予通报批评。
五、教师违反规定私自外出代课,扣当月全部校内津贴;指正后仍不改正者扣3个月全部校内津贴,校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程序上报批准,给予行政处分。
六、教职工谋第二职业(非寒暑假期间经商、打工、炒股票等),发现1次扣1个月的岗位(课时)津贴,1学期发现3次,扣发1学期的全部校内津贴,校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程序上报批准,给予行政处分。
七、严格按程序执行《龙泉中学请假制度》。